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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提醒: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网上缴纳报名费成功,方为报名成功!(报名费不含教材费)
一、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 2月25日至3月9日
2、照片审核时间:照片提交1个工作日后(老考生免审)
3、现场资格审核时间:3月 15日至16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00)老考生(指09年曾报考且报考级别和专业不变的考生)免审
4、网上缴费时间: 2010年2月25日至3月22日
5、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 2010年6月4日起(考前15天)
6、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6月19日(星期六)
下午2:00-4:00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6月20日(星期日)
上午9:00-11:00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
下午2:00- 4:00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下午2:00- 4:30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用专用答题卡)
9、成绩公布时间:2010年8月下旬,考生可通过信息台9616893741查询或登陆厦门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网站(http://www.xmks.gov.cn)查询。
二、报名要求
老考生(指2009年曾报考且报考级别和专业不变的考生)无需上传照片,无需进行照片审核和现场资格审核,可直接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首次报考人员,请于网上报名后,用A4纸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并在《资格考试报名表》右上方粘贴与本人上传照片同底的近期二吋免冠彩色照片两张,统一于2010年3月15日至16日携带以下材料到厦门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湖滨东路319号人才市场大院内C座3楼)进行现场审核:
1、单位介绍信或直接在《资格考试报名表》上盖章(以上均须注明从事社会工作工作年限)。
2、身份证、毕业证书(工作后取得规定学历的还须提供前一学历的毕业证书)和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以上均须原件及复印件<A4纸>)。
3香港、澳门、台湾居民申请参加考试,在报名时应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应专业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证明、居民身份证明和近期免冠彩色二寸照片两张。
三、网上报名、缴费办法和程序
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办法。报考人员均须首先登录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网址:WWW.FJPTA.COM)进行网上报名,老考生无需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新报考人员只要网上提交照片一个工作日后,各报名点进行照片审核通过后,打印报名表于2010年3月15日至16日到各报名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须于2010年2月25日至3月9日登录福建省人事考试网(网址:WWW.FJPTA.COM)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如下:
1、选择首次报考或老考生报考。老考生报考指2009年曾报名参加本项考试的人员,其余人员按首次报考进行报名。老考生请直接点击老考生报考,根据准考证上的档案号进行报名。如忘记档案号,请点击下方找回档案号,根据相应的档案号,再点击老考生报考。新报考人员请直接点击首次报考.
2、报考人员仔细阅读本报考简章后,点击报名填表,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和《网上报名诚信承诺书》,完全同意者点击同意,然后按照系统提示开始填写报名信息。
3、点击下一步选择报名点、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点击上一步返回到
报名填表,如确认所填信息无误后,点击保存。(保存后姓名和身份证件号不可更改)。
4、点击上传照片,老考生无须上传照片。首次报考的考生选择要上传的本人近期正面2吋免冠彩色电子版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格式为jpg,文件大小为30K以内,建议宽度为240像素,高度为320像素左右。获得电子版照片的途径:可到照相馆拍摄2吋免冠彩色电子版证件照,并压缩到30K以下。
5、报考人员可点击信息维护修改个人基本信息及报考科目(姓名和身份证件号不可更改)。
6、首次报考人员点击打印表格,系统会根据您所填信息显示《资格考试报名表》,请仔细核对报考信息无误后,再点击打印。新报考生的照片在上传一个工作日后,通过照片审核,方能打印正式报名表,打印后所有报考信息不能修改。
(二)网上缴费
本次考试收费实行网上缴费。新报考人员通过照片审核和资格审核后,请于2月25日至3月22日前进行网上缴费。老考生可直接进行网上缴费。
1、缴费办法。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后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使用中国建设银行卡和招商银行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内网上缴费功能菜单支付报名费。
2、缴费步骤。
(1)持有一张中国建设银行卡和招商银行卡(一张卡可给多个人缴费)。
(2)登陆网上报名系统,点击页面左侧网上缴费菜单,进行网上缴费。
3、报名费财政、物委核定的标准收费。《社会工作实务(中级)》按118元标准收取,其余每科按72元标准收取。
4、缴费查询。报考人员缴费后至3月22日前,可通过查询修改中的“详细信息”查看本人缴费情况。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纳报考费成功后,方为报名成功!
5、领取发票。留意我中心网站通知,凭报考者身份证原件及报考序号(可在http://www.xmks.gov.cn查询)到厦门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湖滨东路319号C座三楼)领取网上缴费发票。因受仓管所限,领取截止日期为考前一个工作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6、缴费有疑难问题请点击首页右下方的“网上报名疑难问题解答”
7、不能打印报名表或准考证,请查询首页的网上报名疑难问题解答。
四、考试级别和科目
1、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分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和《社会工作实务(初级)》2科,考生须一次通过2科方可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
2、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分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实务(中级)》和《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3科,考生可在连续两个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后,获得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
五、考试地点
我省2010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将视报名情况确定考点,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六、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宪法、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1、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一)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二)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三)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四)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五)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2、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一)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二)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三)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四)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五)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六)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3、香港、澳门、台湾居民申请参加考试,在报名时应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应专业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证明、居民身份证明和近期免冠彩色二寸照片两张。
七、考生须知
1、应认真阅读准考证背面的“考场规则”,并按有关要求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考试科目除《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科目外,其余均为客观题,全部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科目为主观题,考生务必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此科目实行计算机网络方式阅卷,请注意以下事项:
(1)答题前要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
(2)严格按照指导语要求,根据题号标明的位置在有效区域内作答;
(3)必须使用钢笔或签字笔(黑色)作答。
3、考生应考时,须携带2B铅笔、橡皮、钢笔或签字笔(黑色)、不能携带计算器。《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科目配发草稿纸,考后收回,其余不再另发草稿纸。
八、考试用书和考前培训
为了便于考生学习,民政部组织专家重新修订了全国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部分科目考试大纲和全部考试指导教材,由中国社会出版社印制发行,各地在组织报名时,请将如下信息告知考生:
(一)《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科目考试大纲已进行修订,2010年该科目考试命题以新修订大纲为依据,请注意大纲的最新变化和最新要求。
(二)2010年《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社会工作实务(初级)》、《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五个科目的考试指导教材均已进行修订。
2010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大纲和考试指导教材由省民政厅社会工作者管理办公室负责发行,联系人:徐若兰,联系电话:0591—26673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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