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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人劳局,市直各委、办、局组织人事处,各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组织人事部门:
为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根据《厦门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实施方案》(厦府办﹝2008﹞264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截止到2008年12月31日,以厦门市人事局(包括厦门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厦门市外国专家局)名义发布的继续有效(含待修订的1件)的52件规范性文件目录及废止和失效的87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凡未列入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的规范性文件,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1、厦门市人事局继续有效(含待修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厦门市人事局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二ΟΟ九年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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